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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网签系统升级 进了“准购库”才有资格买房

发布时间:2011/3/8 11:10:25 来源:西部在线 编辑:lin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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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月25日我市出台“限购令”之后,昨天用于购房人资格审核的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又正式投入使用,当天就有200多购房者顺利通过审核,完成签约备案,进入“准购库”。
  系统升级
  首日网签200购房者通过审核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对购房人资格审查,西安市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在本月5日正式完成了系统升级,升级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有关单位和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家庭签订了草拟合同,但暂停住房合同备案。昨天是该系统升级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从昨早到下午,共有200多购房者顺利通过了购房资格审核,并按正常程序进行了签约备案。
  根据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新的操作流程,开发公司应核实拟购房人的购房资格后,在网上签约系统按要求输入核实后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提交至房管局进行审查。
  开发商
  只能与“准购库”内购房人签约
  本地购房家庭,系统在24小时之内自动在全市合同备案及房屋登记系统中查询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已拥有的住房信息,查询结果符合限购政策规定的购房人将予以进入“准购库”。
  外地购房家庭,则由开发公司将购房家庭相关资料报市房管局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审查,审查人员核实资料后,通过系统提交审查结果,审查结果将自动反馈到合同备案系统。
  开发公司在与仅限于“准购库”名单范围内的购房人(单位)签订住房合同时,应再次验证该时点该购房人(单位)是否符合限购政策,核实后将《西安市购房家庭申请表》作为合同附件一并打印,并由购房人、售房人在承诺栏里签字盖章。
  特别提示
  居民购房需提供这些资料
  依据西安出台的“限购令”规定,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前,应当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或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如实申报有关情况,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
  (二)户籍及家庭成员证明材料;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家庭成员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各相关单位应对上述材料进行查验,留存复印件,并妥善保管。同时,将《西安市家庭购房申报表》作为房屋买卖合同附件。
  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应对购房家庭购房资格进行核查,凡不符合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不予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购房资格审查机构办公地点:西大街116号9楼0908室;电话:87622426
  延伸阅读
  今年西安将建2万套经适房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我市计划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万套,其中新开工面积1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8亿元。
  据介绍,2月份我市新开工经适房面积12.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8.6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4亿元;今年将累计新开工面积7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0.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2亿元。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8.6万套,比2010年翻了两番。其中廉租住房1.31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万套;公共租赁住房3.7万套;限价商品房1.59万套。
  据了解,我市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占全市房地产用地指标30%,并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城镇国有土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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